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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钢别墅--轻钢结构住宅设计规范--材料
发布时间:2019-08-23 14:05:18 | 浏览次数:

3 材 料

3.1 结构材料

3.1.1 轻型钢结构住宅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宜为Q235—B钢或Q345—B钢,也可采用Q345—A钢,其质量应分别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当采用其他牌号的钢材时,应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

3.1.2 轻钢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以及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承重结构的钢材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和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承重结构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伸长率不应小于20%。

3.1.3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和物理性能指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的有关规定采用。

3.1.4 钢结构的焊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手工焊接采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 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的规定,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
2 自动焊接或半自动焊接采用的焊丝和相应的焊剂应与主体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3 焊缝的强度设计值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的有关规定采用。

3.1.5 钢结构连接螺栓、锚栓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GB/T 5782和《六角头螺栓 C级》GB/T 5780的规定;
2 高强度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GB/T 1228、 《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螺母》GB/T 1229、《钢结构用高强度垫圈》GB/T 1230、《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 1231和《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GB/T 3632的规定;
3 锚栓可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规定的Q235钢或《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中规定的Q345钢制成;
4 螺栓、锚栓连接的强度设计值、高强度螺栓的预拉力值以及高强度螺栓连接的钢材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的有关规定采用。

3.1.6 轻型钢结构住宅基础用混凝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3.1.7 轻型钢结构住宅基础用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

3.1.8 不配钢筋的纤维水泥类板材和不配钢筋的水泥加气发泡类板材不得用于楼板及楼梯间和人流通道的墙体。

3.1.9 水泥加气发泡类板材中配置的钢筋(或钢构件或钢丝网)应经有效的防腐处理,且钢筋的粘结强度不应小于1.0MPa。

3.1.10 楼板用水泥加气发泡类材料的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不应低于6.0MPa。

3.1.11 轻质楼板中的配筋可采用冷轧带肋钢筋,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冷轧带肋钢筋》GB 13788以及《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114的规定。

3.1.12 楼板用钢丝网应进行镀锌处理,其规格应采用直径不小于0.9mm、网格尺寸不大于20mm×20mm的冷拔低碳钢丝编织网。钢丝的抗拉强度标准值不应低于450MPa。

3.1.13 楼板用定向刨花板不应低于2级,甲醛释放限量应为1级,且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定向刨花板》LY/T 1580的规定。